益萊科技有限公司 退款與換貨政策
益萊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益萊科技」)依據【小妹代購yuyibuy服務約定條款】、【益萊科技有限公司退款換貨政策】及【小妹代購yuyibuy會員條約】提供退款和換貨服務。
益萊科技的服務範圍可分為兩大類:虛擬服務與虛擬商品,以及代購實體商品。由於這兩類服務性質不同,因此有各自的規範。在使用益萊科技提供的退款換貨政策前,請您詳細閱讀以下資訊。使用本站服務即表示您同意並願意遵守益萊科技的規範,並且無異議。
一、虛擬服務與虛擬商品
由於虛擬商品的特殊性(例如點數卡、序號、代碼、登入買家帳戶進行儲值、各種形式的數位禮物、禮品卡、點擊網址即開通帳號等),一經交貨,消費者即知其數位內容,無法保證其不會外流,因此交貨後不予退換。
益萊科技代為充值的服務,因為儲值後的交易成本已經產生,且服務支出不可逆轉,因此不予退換。
在使用益萊科技的服務前,消費者有責任自我檢查(如面額、種類、品項、是否支援、是否能使用等)。若因上述原因或自身問題導致商品損失或無法使用,則由買家自行承擔責任。
若虛擬商品或服務出現未知問題導致無法使用,本公司會協助向廠商轉達並協調處理,並提供一定程度的幫助。如問題無法解決,則不會以益萊科技名義先行退款,相關問題依【小妹代購yuyibuy服務約定】之三之1及三之2項條款處理。
根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5款規定,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完成的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同意後才提供,性質上不易返還,因此被視為合理的例外情況。
二、代購實體商品
買家有檢查商品的義務。實體商品到貨後,買家需全程錄影開箱過程(從取貨過程到完整開箱檢查)。若商品本身存在重大瑕疵,需提供錄影檔案給益萊科技有限公司,本公司將協助向廠商詢問處理方案。
若買家因無故未取貨而導致商品退回,再次寄出的包裝費與運費需由買家自行承擔。
買家委託本公司代購海外商品屬於民事委任行為。商品若無現貨或庫存,買家下訂後本公司將根據買家選擇訂購商品。此條約在買家註冊會員時即生效,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中的7日鑑賞期,且無退換問題。
由於運送過程中存在不可控因素,若商品因物流問題導致損壞,且商品本身並無瑕疵,應由消費者自行舉證並向物流公司索賠。
若商品本身有重大瑕疵,本公司將協助轉達給供應商處理。如供應商同意處理,相應的處理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承擔。
若商品因海關抽查被扣押、銷毀或退回,消費者需提前了解過關問題與風險,不得以此為由向本公司求償。
三、可疑交易/驗證買家身份/暫扣款
益萊科技有限公司為合法營業的公司,無蓄意強佔消費者款項或不履約的行為。
若交易過程中出現身份驗證問題(詳見會員條約),導致款項被暫扣,消費者需等待第三方金流平台確認無異常或無刑事通報,方可繼續辦理退款處理。
每筆訂單與款項的退費處理時間會有所不同,最短需2至3週,以確認金流端是否有異常。如中途有任何刑事通報、詐騙通報或異常通報,本公司將直接報警處理。
針對超商代碼退費至小妹代購網站回饋金的處理,若出現頻繁退款、大額訂單或異常交易,本公司有權判斷情況是否合理。如判斷有洗錢或詐騙嫌疑,則會暫扣款項,待無刑事或金流異常通報後才會處理退款。
暫扣款項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消費者身份真實,防範欺詐行為,並避免雙方財務損失。
四、退費方式、進度與訂單取消
使用銀行轉帳支付的退款將以原支付方式退回,通常需7至14個工作日完成退款。
若因買家違反服務規範或在未發貨前單方面解約取消訂單,並選擇銀行轉帳退款,買家需自行承擔訂單手續費及跨轉費(新台幣15元)。
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退款將由銀行處理,通常需7至14個工作日完成。
使用電子支付或電子錢包付款者,款項將返回至相同的電子支付或錢包帳戶,並即時收到退費通知。
使用超商代碼繳費的退款需主動聯繫客服進行處理。若訂單未領取,則無法自動退費,款項將優先退回至「官方網站帳號回饋金」中。
當益萊科技使用銀行轉帳退費時,若訂單是通過超商代碼付款,消費者需提供訂單相同姓名的存摺封面或電子存摺截圖(需包含戶名、帳戶、分行及銀行信息)以完成退款流程。
若消費者無法接收退款,且無銀行帳號,退款將優先存入「官方網站帳號回饋金」中,待消費者提供可退款的銀行帳號時,再聯繫客服完成退款。
根據民法第259條規定,契約解除後,雙方需回復原狀,即賣家需返還價金,消費者需退還商品。
本公司不提供現金退費或面交現金的退款方式。
本條款旨在確保退款過程順利進行,防止詐騙並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五、嚴格核對退費信息
為避免詐騙、洗錢及盜刷行為,本公司將嚴格核對退費資料,退款資料必須與消費者最初的付款資料完全一致,才會進行原路退費處理。
若消費者取消訂單次數過多且金額較大,益萊科技將合理懷疑其利用本公司支付通道進行洗錢,並將嚴格審核處理,必要時凍結款項,待確認無異常後進行退款。
六、特殊約定
條款效力:本約依據中華民國法令執行,若部分條款失效,不影響其餘條款之效力。
爭議解決:如因本約所產生的爭議,雙方同意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商業慣例誠信解決。若需訴訟,除法律有強制規定外,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法院。